|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的精神,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,养成尊重人、关心人、热心公益、助人为乐的良好品德,使贫困学生体会到集体的温暖和关怀,特设立春晖中学济困助学爱心基金。
第一条:凡在校学生均有义务向济困助学爱心基金捐款,欢迎本校教职工、社会各界人士、厂矿企事业单位捐款。捐款不限时间、数量。
第二条:学校设永久纪念册,凡捐款在50元以上的个人和1000元以上的单位在纪念册上签名留念,纪念册存入学校档案室。
第三条:凡在校学习认真刻苦,品质优良,成绩较好的学生在遇到就学经济困难的情况下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各班班主任签具意见,经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,方可获得助学基金。
第四条:基金有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。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德育校长任组长,日常事务由校团委办理。
第五条:基金存入校财务室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挪用基金。基金每学期发放一次。
第六条:基金会经费另立账册,每学期公布一次,接受监督。
现在基金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,具体名单及金额将在校务公示栏予以公示。
同时,我们热切呼吁社会各届热心人士能够伸出友爱之手,慷慨解囊,为我们的同学,为我们的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。我们的联系电话是2139803、2139822,联系人:葛老师、华老师。 |